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环境监察 | 应急处置 | 污染防治 | 自然生态 | 宣传教育 | 办事指南 | 环境监测 | 资料下载
    公告公示
·关于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05.16
·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年生04.14
·固始宝石湾小区建设项目环境04.14
·固始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04.14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4.12
·固始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04.06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4.05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3.30
·固始中医骨伤医院项目环境影03.24
·[环评公示] 关于2017年3月3日03.03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3.02
·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发展03.02
·[环评公示]关于2017年2月13日02.13
·固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02.10
·固始中医骨伤医院项目环境影02.10
    最新文章                 
关于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通05.16
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销04.14
固始宝石湾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04.14
固始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环境04.14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04.12
固始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04.06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04.05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03.30
固始中医骨伤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03.24
[环评公示] 关于2017年3月3日拟对03.03
  您当前位置:固始县环保局 >> 公示公告 >> 浏览文章
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3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查看:次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3万套家具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固始县产业集聚区中山大街北侧、惠民路南侧、工业大道以西。
(4)建设内容: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90000万元在固始县产业集聚区中山大街北侧、惠民路南侧、工业大道建设年生产销售3万套家具建设项目,项目占地62.44亩,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产品展厅、宿舍、办公楼等。
二、项目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木开料—实木烘干—拼板—砂光—局部组装—底漆—晾干、打磨—修色—面漆—晾干—配置五金件—包装入库。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分别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在总排口排放,排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入灌河。本工程废水均可妥善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粉尘、喷漆晾干废气、食堂油烟。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由密闭水帘房+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解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 1 根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①一般固废:包括及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粉尘在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②危险废物:包括底磨和喷漆水帘循环水池定期打捞的漆渣、水帘污水处理的污泥、胶粘剂、漆料的废包装桶、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产生的废活性炭、机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执行在厂区内设危废暂存间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处置。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等。在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3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新俊;联系电话:13033717620;邮箱:907857634@qq.com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邮编 050051;联系人:王工;电话:0311-68033128传真:0311-83033191;邮箱:hbqz@sina.com
河南分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号楼五楼
电话:0371-53366095/ 53331056  联系人:沈工
邮箱:1562394215@qq.com
                                       
                                  发布单位:固始县源润实业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3-2014 固始县环保局(www.gsxh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蓼北路西段  电话:0376-4997187
技术支持:蓝光网络传媒(www.gushiit.com) QQ:15310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