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环境监察 | 应急处置 | 污染防治 | 自然生态 | 宣传教育 | 办事指南 | 环境监测 | 资料下载
    公告公示
·关于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05.16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08.15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08.15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08.1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08.15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8.15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8.10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8.10
·固始县启程塑业有限公司年产08.09
·[环评公示]关于2016年8月9日08.09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8.08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8.08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08.05
·固始县祖师庙50MW农光互补光08.05
·[环评公示]环评机构业绩台账08.02
    最新文章                 
关于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通05.16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08.15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08.15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08.1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08.15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08.15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08.10
[环评公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08.10
固始县启程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08.09
[环评公示]关于2016年8月9日拟对08.09
  您当前位置:固始县环保局 >> 公示公告 >> 浏览文章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第十一批第16号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查看:次   来源:本站原创
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第十一批第16号件办理情况的公告
 
交办时间:2016年7月29日
反映内容:固始县蓼城办事处东大店社区,一生产“砂浆王”(水泥附加品)的企业,粉尘污染严重,生产噪音巨大,影响周边居民。曾向县环保局、县委和县政府举报,至今未得到有效处理.
办理结果:举报人反映的企业系固始县城关居民濮莉于2016年3月未经环保许可私自兴建的“砂浆王”加工作坊。其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和噪声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并非投诉人所反映的粉尘污染严重,生产噪音巨大。从3月至今,确有群众向县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举报该作坊污染问题,环保执法人员已责令业主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虽然在随后的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该作坊有生产行为,但自行拆除设备一直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7月30日,县环保局对该作坊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对其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责成业主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其生产设备拆除到位。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3日
 
Copyright 2013-2014 固始县环保局(www.gsxh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蓼北路西段  电话:0376-4997187
技术支持:蓝光网络传媒(www.gushiit.com) QQ:153106287